警惕“海外上市”陷阱
2005年12月,以销售“原始股”为主业的南京利百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层人士突然全体失踪。事后的调查,利百代销售股票时,与公司约定的价格在1元多甚至几毛钱,而卖给客户的价格则一般在3元至4元,利百代从中赚取了大量利润。南京利百代的人间蒸发,令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大约有上万名投资者上当受骗。
据陕西证监局材料显示,近年来,在国内证券市场持续低迷,国外证券交易所加紧抢夺国内上市资源双重作用下,陕西相当数量的企业选择海外上市融资。在这股热潮推动下,很多中介公司改头换面卷土重来,打着“海外上市”的概念引诱投资者。尽管在操作方式上与以前大同小异,但这些企业利用投资者对海外上市了解不多,借题发挥、误导炒作,从投资者手中恶意圈钱。其主要手段是持续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介绍公司海外上市进展情况,以期逐步取得投资者信任,诱使投资者抢购所谓“马上海外上市就可以投资翻倍”的原始股。实际上,这些股票可能一文不名。
业内人士指出,广大投资者对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的程序、条件、运作方式、实际融资效果知之甚少。尤其是对海外与国内不同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划分,挂牌上市不等于发行融资,即使获准发行股票,也不一定就等于融资成功等市场化运做特点不了解。误以为海外上市就等于成功融资,境内的权益也可以随之在海外市场上变现流通,因此“海外上市”概念对广大投资者的迷惑性更强。有关人士指出,目前许多企业多宣称自己将在海外OTCBB市场上市,OTCBB市场实际上是海外的三板市场。而OTCBB市场很少有大机构投资者,多以小型基金与个人投资者为主,股票流通性差,大约一半处于停止交易状态。这个市场的股票基本丧失融资功能,且很难转到其他有效市场。这就意味着国内这些企业即使上市,也不一定能够融到资,投资者手中所谓的原始股票很可能成为废纸。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海外上市”企业所进行的股权转让实际上并不规范。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这些公司往往采取将众多投资者挂靠在大股东名下的做法进行转让,唯一的凭证就是公司发给投资者的股权证。而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要以股权登记机关的登记为准。并且要通过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进入股东名册,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享受公司股东的权利。仅凭公司股权证来来确认股东身份,实质上相当于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股份,属于法律所禁止的私募行为,而这些“股东”的权益也是得不到保证的。
有关监管部门也指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投资者在非法网点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从个人和机构手中购买非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的保护。广大投资者在面对“海外上市”诱惑时,要保持清醒头脑,谨防上当受骗。